心理咨询预约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18-03-21 点击数:

第一条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免费为本校在校生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,咨询时间和心理咨询师需预约安排。咨询预约至少提前1天进行。

第二条 预约方式主要有当面预约和电话预约两种。预约地点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行政楼7楼,预约电话为0375-2077217。每天上午8:30—11:00;下午3:00—5:30为接待时间。

第三条 预约学生须持身份证与学生证原件预约咨询。

第四条 预约过程中,接待人员可能询问预约者的个人相关资料,如姓名、联系方式和需要咨询的问题等,这只是为了保证咨询工作的正常进行,并在咨询时间万一有所变更的情况下能及时与来访者联系。请如实提供,资料保密,绝不外泄。

第五条 来访者请遵守约定时间,准时到达心理咨询室,每次咨询时间为50分钟。

第六条 来访者如果要改变或取消已经预约好的咨询时间,请提前1天通知。如果违反此条超过3次,则取消其本次预约咨询的资格。

第七条 来访者如果在未取消预约的情况下迟到, 10分钟内保留其预约时间,咨询结束时间不顺延。迟到10分钟以上,视为退约。

第八条 如果来访者对咨询师不满意,有权利随时中止咨询。

第九条 每次咨询结束后,请及时预约好下一次咨询的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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